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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038008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2.积极开展综合协调工作。

3.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4.做优信息宣传工作。

5.做强数字检察工作。

6.做细行装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5个内设机构,另设3个派出机构,派驻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检察室、派驻双桥检察室、派驻陆斡检察室。

2.所属单位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38008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44人,工勤编制3人。

(二)人员构成。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3人,工勤编制3人;现有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1805.7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9.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155.77万元。

(二)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805.76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1437.49万元,增加368.27万元,增长25.62%

1.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436.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6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0.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3.89万元

2.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59.78万元

01基本工资216.43万元

02津贴补贴220.15万元

03奖金288.84万元

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18万元

09职业年金缴费62.59万元

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07万元

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万元

13住房公积金93.89万元

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9.77万元

01办公费8.32万元

02印刷费1.83万元

05水费2.27万元

06电费7.65万元

07邮电费12.30万元

11差旅费22.33万元

13维修(护)费1.55万元

15会议费2.01万元

16培训费2.27万元

17公务接待费1.50万元

28工会经费15.65万元

29福利费3.48万元

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4万元

39其他交通费用42.90万元

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96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38.27万元

02退休费36.85万元

05生活补助1.4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类)202.8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31.77万元

(3)资本性支出(类)103.29万元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1649.98万元,比2023年增加212.49万元,增长14.7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0.00万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单位资金预算0.00万元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结转结余155.77万元,2023年增加155.77万元,增长100%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地方绩效及由地方绩效计提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纳入市本级做预算。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0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0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0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0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公共安全支出(类)预算数为1436.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外聘人员经费、物业管理费及办案业务开支,其中: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900.27万元;检察(款)“两房”建设(项)4.00万元;检察(款)检察监督(项)150.49万元;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381.7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数为224.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5.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5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数为50.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及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0.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数为9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3.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24万元,比2023年预算18.24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23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50万元,比2023年预算1.50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00%,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23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16.74万元,比2023年预算16.74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00%,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我院实有6辆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9.7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3年预算增加5.81万元,增长3.5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地方绩效及由地方绩效计提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纳入市本级做预算后,计提的工会经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1.8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0.58万元,服务项目采购预算81.29万元。本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中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107.41万元,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7.41万元(占59.06%),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07.41万元(占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金额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57.72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7.72万元,主要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

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无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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