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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4.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5.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6.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038008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是否单独编制预决算

1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是


第二部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862.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24.98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1497.9

五、事业收入

5

0.0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81.16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295.74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51.8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24.9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98.0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1968.51

本年支出合计

57

1968.5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0.0

总计

30

1968.51

总计

60

1968.51


表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合计

1968.51

1887.35

0.0

0.0

0.0

0.0

81.1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97.9

1426.36

0.0

0.0

0.0

0.0

71.54

20404

检察

1466.9

1395.36

0.0

0.0

0.0

0.0

71.54

2040401

行政运行

892.96

878.79

0.0

0.0

0.0

0.0

14.18

2040410

检察监督

185.03

185.03

0.0

0.0

0.0

0.0

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88.91

331.55

0.0

0.0

0.0

0.0

57.36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1.0

31.0

0.0

0.0

0.0

0.0

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31.0

31.0

0.0

0.0

0.0

0.0

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4

286.12

0.0

0.0

0.0

0.0

9.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42.52

232.9

0.0

0.0

0.0

0.0

9.6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6.31

36.31

0.0

0.0

0.0

0.0

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09

128.09

0.0

0.0

0.0

0.0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8.12

68.5

0.0

0.0

0.0

0.0

9.62

20808

抚恤

53.22

53.22

0.0

0.0

0.0

0.0

0.0

2080801

死亡抚恤

53.22

53.22

0.0

0.0

0.0

0.0

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1.86

51.86

0.0

0.0

0.0

0.0

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1.86

51.86

0.0

0.0

0.0

0.0

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1.17

51.17

0.0

0.0

0.0

0.0

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68

0.68

0.0

0.0

0.0

0.0

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4.98

24.98

212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4.98

24.98

2121903

城市建设支出

24.98

24.9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8.03

98.03

0.0

0.0

0.0

0.0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8.03

98.03

0.0

0.0

0.0

0.0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8.03

98.03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968.51

1265.08

703.4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97.9

882.3

615.6

20404

检察

1466.9

882.3

584.6

2040401

行政运行

892.96

882.3

10.67

2040410

检察监督

185.03

185.03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88.91

388.91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1.0

31.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31.0

3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4

232.9

62.8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42.52

232.9

9.6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6.31

36.3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09

128.0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8.12

68.5

9.62

20808

抚恤

53.22

53.22

2080801

死亡抚恤

53.22

53.2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1.86

51.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1.86

51.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1.17

51.17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68

0.6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4.98

24.98

212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4.98

24.98

2121903

城市建设支出

24.98

24.9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8.03

98.0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8.03

98.0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8.03

98.0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862.3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24.98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426.36

1426.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86.12

286.1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51.86

51.8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24.98

24.9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98.03

98.0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887.35

本年支出合计

59

1887.35

1862.37

24.9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

0.0

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887.35

总计

64

1887.35

1862.37

24.9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1862.37

1251.97

610.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426.36

869.18

557.18

20404

检察

1395.36

869.18

526.18

2040401

行政运行

878.79

869.18

9.6

2040410

检察监督

185.03

185.03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31.55

331.55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1.0

31.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31.0

31.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6.12

232.9

53.2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32.9

232.9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6.31

36.3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8.09

128.09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8.5

68.5

20808

抚恤

53.22

53.22

2080801

死亡抚恤

53.22

53.2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1.86

51.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1.86

51.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1.17

51.17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68

0.6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8.03

98.0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8.03

98.0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8.03

98.0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54.3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8.19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

30101

基本工资

215.84

30201

办公费

16.7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

30102

津贴补贴

218.5

30202

印刷费

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

30103

奖金

271.51

30203

咨询费

0.0

310

资本性支出

1.72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

30204

手续费

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

30107

绩效工资

0.0

30205

水费

0.8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7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8.09

30206

电费

8.66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68.5

30207

邮电费

9.7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1.17

30208

取暖费

0.0

31006

大型修缮

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68

30211

差旅费

9.24

31008

物资储备

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98.03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

31009

土地补偿

0.0

30114

医疗费

0.0

30213

维修(护)费

1.86

31010

安置补助

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

30214

租赁费

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73

30215

会议费

0.0

31012

拆迁补偿

0.0

30301

离休费

0.0

30216

培训费

2.03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

30302

退休费

36.31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2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

30303

退职(役)费

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

30304

抚恤金

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

30305

生活补助

1.42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

30306

救济费

0.0

30226

劳务费

0.1

399

其他支出

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

30308

助学金

0.0

30228

工会经费

15.6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

30309

奖励金

0.0

30229

福利费

7.61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7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1.9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8

人员经费合计

1092.06

公用经费合计

159.9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

24.98

24.98

24.98

0.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0.0

24.98

24.98

24.98

0.0

212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0.0

24.98

24.98

24.98

0.0

2121903

城市建设支出

0.0

24.98

24.98

24.98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7.24

0.0

15.74

0.0

15.74

1.5

16.52

0.0

15.7

0.0

15.7

0.8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968.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8.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966.08万元,增加2.43万元,增长0.1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2.37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621.06万元,增加241.31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2024年基础绩效纳入工资统发,共发放115.95万元;2024年社保、医保、公积金较2023年增加163.9万元;项目支出较2023年减少43.88万元;2024年国家司法救助支出较2023年增加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24.98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使用政府债券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账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8.其他收入81.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345.02万元,减少263.86万元,下降76.48%,主要原因是:武鸣区财政发放的城区绩效较2023年减少79.84万元;2023年发放基础绩效132.52万元,2024年已纳入工资统发不再由武鸣区财政发放;2024年武鸣区财政负担的社保、医保、公积金较2023年减少27.2万元;2023年武鸣区财政支出国家赔偿金23.05万元,2024年无该项支出。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968.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68.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966.08万元,增加2.43万元,增长0.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万元,主要用于:无。较2023年度决算数21.20万元,减少2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149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635.96万元,减少138.06万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武鸣区财政开支国家赔偿金、绩效较多。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95.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190.41万元,增加105.33万元,增长55.32%,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基数提高,社保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51.8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41.64万元,增加10.22万元,增长24.54%,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保基数提高,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4.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未支付款项。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98.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76.87万元,增加21.16万元,增长27.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积金基数提高,公积金支出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3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41.31万元,增长14.89%,其中:基本支出1251.97万元,项目支出610.40万元。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5.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00.27万元,支出决算为87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5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是2023年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预算,当年支出包含2023及2024年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74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进行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退休干部过世。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新增人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59万元,支出决算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4%。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新增人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死亡抚恤不可预计,未列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07万元,支出决算为5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新增人员。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新增人员。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3.89万元,支出决算为9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新增人员。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5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5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司法绩效当年核定数低于年初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实际办公办案情况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退休干部过世。

(4)资本性支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调剂定额公用经费至政府采购,用于采购办公桌椅、空调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9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4.98万元。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该项为新增政府债券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82%,比上年决算数18.23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2024年接待批次、人次较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7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6.74万元,减少1.04万元,下降6.2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无;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5.7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5.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7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实际办公办案情况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4万元。原因是: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万元。2024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7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4.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当年公务接待人次较少;比上年决算数1.49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44.97%,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次较上年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次,人次10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69.77万元,支出决算15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公务交通补贴剩余1万元;党建和双拥经费剩余1.02万元;公务接待费剩余0.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60.18万元,减少0.27万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0.1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4.9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7.0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4年度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09%。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1.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年预算数24.98万元,执行数24.98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2.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1.704万元,执行数1.704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3.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9万元,执行数0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83分;4.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85万元,执行数46.2万元,执行率为24.97%,自评得分为81.84分;5.检察工作业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0.62万元,执行率为20.75%,自评得分为84.21分;6.检察业务宣传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18.54万元,执行率为46.35%,自评得分为94.63分;7.办公楼内外设施修缮项目全年预算数23.43万元,执行数22.33万元,执行率为91.5%,自评得分为99.15分;8.办案业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1.61万元,执行数5.16万元,执行率为44.39%,自评得分为92.78分;9.检察业务委托业务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4.84万元,执行数17.03万元,执行率为48.88%,自评得分为94.79分;10.物业管理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7.72万元,执行数57.72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11.司法救助金项目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31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92.44分;12.抚恤金项目全年预算数53.22万元,执行数53.22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13.消防整改项目全年预算数8.68万元,执行数8.6万元,执行率为98.94%,自评得分为99.89分;14.检察业务培训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29万元,执行数1.22万元,执行率为94.95%,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开展较晚,未能及时支付;二是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进行规划,导致支出进度较低。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开展各个项目;二是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使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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