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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规范使用“生鲜灯” 公益诉讼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3-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本颜色发白的猪肉,经暖红色灯光照射,瞬间变得光鲜亮丽......”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年来在各大商店、市场、超市内使用相当普遍。

近期,武鸣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些市场、超市内使用“生鲜灯”,在“生鲜灯”的“美容”下,显著美化了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关乎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维护市场秩序,合理规范使用“生鲜灯”,保障老百姓的健康安全,近日,武鸣区检察院在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织下,会同广西计量检测研究院一同前往城区内部分超市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部分肉类摊位上使用生鲜灯,在暖红光的照射下,肉类明显变得增亮增红。经过进一步的核实,该生鲜灯灯光显色指数均低于80,不符合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及判断力。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武鸣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使用不合格“生鲜灯”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以各类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店等肉类及熟食经营者为重点,突出整治查处使用“生鲜灯”进行销售不合格肉类、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引导商家使用符合照明标准的“生鲜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武鸣区检察院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肉类商品时,应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对比观察商品的颜色,不受灯光干扰,采用多看、多闻等方式,仔细辨别商品品质,别让“生鲜灯”蒙蔽了双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跟踪回访,使用不合格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的生鲜灯已得到有效整改,不仅规范了市场秩序,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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